2007年3月2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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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未婚妈妈将男婴扔下楼
绍兴越城检察院昨以涉嫌故意杀人将其批捕
朱元元 周海彰

  本报讯  来自湖南年仅17岁的打工妹小萍(化名),在厕所产下一男婴后,竟将其从二楼的窗户扔了下去。昨天,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小萍批准逮捕。
  今年3月16日上午8点左右,绍兴袍江工业区一家服装厂的清洁工在厂区发现了一具刚出生不久的男婴尸体,该厂老板立即报警。经排查,警方发现在厂打工的稚气未脱的17岁少女小萍有重大嫌疑。面对警方的讯问,小萍交代了事情经过。
  小萍去年初和比她大一岁的男友在广东打工,期间糊里糊涂怀了孕,自己还一点也不知情。后来小萍的家人反对他们交往,把她送到绍兴打工。今年春节前夕,小萍发现自己怀孕了,但怕别人知道这事,没敢去医院做手术。3月15日那天,小萍觉得肚子一阵阵的痛,还以为是拉肚子,上了好几趟厕所。晚上6点左右,她在厕所产下一名男婴。这让小萍感到惊恐:“要是被厂里的人知道了,那该怎么办啊?”
  就在此时,刚出生的男婴开始啼哭,哭声让小萍更加慌乱。“不要让他再发出声音,也不要让别人知道这事”成了小萍当时唯一的念头。于是,她将自己的亲生骨肉从厕所二楼的窗户扔了下去。啼哭声很快就消失了,随后小萍整理了一下衣服和思绪,回宿舍去了。第二天,小萍就被警方抓获。
  批捕该案的检察官感慨不已。他说,小萍自己还是个未成年人,这么小就生下孩子,遭遇让人同情,但她漠视生命、杀害婴儿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涉嫌故意杀人罪,不能免除刑事处罚。小萍的案子虽是个案,却带给人们一些启示:外来进城务工的年轻打工妹,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法律知识,而且遇到问题找不到交流、援助的渠道,最终酿成极端的结局。她们的婚恋健康和法制教育问题值得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深思。